第一機械廠發生火災,財會室燒死了四個人,工人的工資也全燒。共損失金額一百九十多萬。消防隊長髮現有回火。孟飛來到現場勘察,從牆裏挖出彈頭。根據彈道學原理,發現這並不是簡單的火災而是持槍搶劫大案。地面證據,死者位置都被變動了,從牆上彈痕判斷,殺人兇手是兩人,先滅口、後用炸彈焚屋炸毀現場,案發現場遭到兩次破壞。
發生一起妻子跟自己情人合謀害死自己丈夫,並棄屍煤窯的案件,李景嵐根據屍體身上所沾泥土和案發現場所采的泥土樣本比較,酸鹼性不同,推測可能有第二或是第三現場。此案是一個做出他殺假相,用以誣陷他人的自殺案。